索引号: | 011158671/2025-04050 | 分类: | 水利 | ||
发布机构: | 襄阳市水利和湖泊局(襄阳市河湖长制办公室) | 公开日期: | 2025-02-12 | ||
标题: | 襄阳市河湖长制办公室关于市委、市政府领导担任河湖长的通知 | ||||
文号: | 襄河办发〔2025〕1号 | 主题词: | |||
生效时间: | 终止时间: | 来源: |
襄阳市河湖长制办公室
关于市委、市政府领导担任河湖长的通知
各县、市、区党委和人民政府,军分区党委,市委各部委,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,各人民团体: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决策部署和省委、省政府工作要求,加强党委、政府对河湖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,经市委、市政府同意,现对市委、市政府领导担任市级河湖长及其联系单位予以明确。请各市级河湖长及其联系单位切实履职尽责,持续推进幸福河湖建设,打造高品质水生态环境,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襄阳篇章提供有力保障。
因市领导职务调整,对应河湖长空缺时,由其联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代为履行河湖长职责,待相应岗位市领导到位后自然递补,不另行发文。
附件:市委、市政府领导担任河湖长名单
襄阳市河湖长制办公室
2025年2月11日
附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