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《襄阳市河道采砂统一经营管理办法》于2020年7月7日印发实施,现已自然失效。2024年市水利和湖泊局结合《襄阳市河道采砂统一经营管理办法》四年来的实施情况,起草了《襄阳市河道采砂统一经营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“办法”)。《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形成后,市水利和湖泊局先后征求了社会公众、各县(市、区)政府、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市发改、生态环境、公安、交通运输、市场监督、自然资源与城乡建设、住房和城市更新等职能部门的意见建议。在充分吸纳各县(市、区)政府、相关职能部门及社会公众的反馈意见的基础上,依据2024年12月15日市政府专题会议关于汉江襄阳段采砂经营管理工作的部署精神,对办法进行了再次修订,重点针对经营权获取方式、疏浚砂综合利用、跨部门协同执法等关键环节进行优化。
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相关要求,现向社会再次公开征求意见。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,请在2025年6月21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:
一、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:襄阳市襄城区滨江路190号B111办公室,并请在信封上注明“《襄阳市河道采砂统一经营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”字样。
二、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:363361425@qq.com 。
襄阳市水利和湖泊局
2025年5月22日